【圆明网】二零一九年九月,辽宁绥中县法轮功学员张继红被绑架,非法关押到绥中县看守所,在那里被关押一年半后,被劫入锦州监狱。期间,家属未收到任何形式的通知书或判决书。直到二零二一年五月二十一日,监狱警察来找他的妻子商谈“截肢手术”签字一事时,才告知张继红被非法判刑三年。
张继红说:“一个脚趾都不能给我动!”
二零二一年五月二十日下午两点左右,张继红的妻子接到锦州监狱打来电话,说张继红有“血栓”,腿保不住了,需要截肢,需要家属去。张继红的妻子说:这是个冤案,我心里过不去这道坎。
五月二十一日,张继红的妻子和家属赶到锦州附属三院,见到了张继红。张继红的妻子问他怎么回事,张继红说,没事,只是脚崴了一下。妻子问他对截肢的态度,张继红说:“一个脚趾都不能给我动!”
张继红的妻子和家属也觉得此事蹊跷,坚决反对截肢,请求转辽宁省医院,进一步检查治疗,但锦州监狱方不同意。期间,锦州监狱人员两次来张继红的绥中家,要求家属签字,均遭到家属拒绝。
张继红的妻子先后到沈阳监狱管理局和辽宁省司法厅信访,要求保外就医,遭到拒绝,沈阳监狱管理局和辽宁省司法厅都同意锦州监狱的意见。
张继红的妻子递交复核申请书
下面是张继红的妻子给辽宁司法厅的要求保外就医的《复核申请书》。
复核申请书
辽宁省司法厅厅长:您好!
我是张继红的妻子于凤红,因对于辽监管办信字(2021)锦发七号信访事项答复意见书和辽宁监狱局辽监管办信(2021)16号答复意见有异议,特提出申请复核。
申请事项:还是请求张继红保外就医
因张继红于二零二一年五月十七日一不小心崴脚生病一事,五月二十日,在第三天的时间,锦州监狱的领导与我提出要求要给张继红做截肢手术,我无法接受仅三天的时间就要做截肢手术的方案。我们本着救人治病治愈的理念,这不应是首选的治疗方案,哪能因为崴脚引起的生病,三天就要做截肢手术?医学上是有很多种更好的治疗方案。
在锦州监狱认为病情这么严重的情况下,我在五月二十二日提出请求转辽宁省人民医院救治,五月二十六日,锦州监狱领导短信回复我:“正在向领导请示”,作为锦州监狱负责此事的领导至今却未能准许。
根据锦州监狱所诉,张继红病情其严重程度已经符合《刑事诉讼法》规定的监外执行条件的之保外就医所属生活不能自理的法定情形。但锦州监狱以张继红可能对社会有危险性的莫须有的理由回避我的请求,锦州监狱没有任何证据能够证明张继红可能对社会有危险性。
对于锦州监狱信访事项答复意见书:“可能有社会危险性,或者自伤自残,或者不配合治疗的罪犯,不得暂予监外执行”是没有事实依据的。
辽宁省监狱管理局怎么能对锦州监狱这份《答复意见书》 没有异议,做出:“我局同意锦州监狱答复意见”呢?
恳请司法厅长能够对我的复核申请予以审查核实,支持我的合理、合法请求,做出公正的答复。
此致
两年前被绑架 被秘密判刑三年
张继红,现年51岁,家住辽宁省葫芦岛市绥中县范家乡。二零一九年九月,他与另一法轮功学员带着上访信,准备去北京上访,讲清真相,在绥中车站被拦截,被非法关押在绥中县看守所。
张继红在看守所被非法关押一年半后,被劫持入锦州监狱。期间,家属没有收到拘留通知书,更没有接到判决书,只是听知情人说,张继红被冤判三年。
二零二一年五月二十一日,监狱警察来商谈截肢手术签字一事时,才同时也告知家属张继红被判三年。
一个忠厚、乐于助人的好人
张继红,家电修理个体户,为人忠厚善良。在修理电器过程中,他从不多要一分钱,有时小毛病分文不取,自己还要搭着摩托车油钱。
范家乡范家村八涧屯的村民洪守新的妻子,因为与家人闹情绪,到荒郊野外服药轻生,那天张继红晚上路过,正好看见有个黑影,吓了一跳,开始以为是家畜,一看是个人。了解情况后,二话没说,张继红就背起她,急忙送医院去救治。
一次,本村村民于桂艳要求与他调换承包地,张继红主动少要她的地,于桂艳说:“张继红,这不行,太少了吧。”张继红说:“就这些吧。”
又一次,张继红在绥中县王强电子商店购买电子元件,主动把多找的钱退还给了售货员。
张继红每次坐公交车时,从来都是主动站在最后排队,从来都是把座位让给比别人。
这样一个处处为别人着想的人,怎么可能有社会危险性?
现在家属很担心,呼吁海内外正义之士伸出援手,也恳请相关部门能呵护善良,为百姓主持公道。
相关责任人:
锦州监狱监狱长:张树义
相关狱警电话:18141616444、13352197939、18141615177(高队长)、18141610977 李岩(音)(教导员)、18141616688 李旭(副监区长)
绥中县政法委
新任政法委书记沈连春:0429-6138955(办)
新任政法委副书记张森:0429-6121118(办)、0429-6126998(宅);15898265666
绥中县公安局
新任局长林辉:15242900110
局长裴海金:0429-6124999、15668787888(新号码)
政委韩国瑞:13942918808
副局长骆玉堂:0429-6122156、13942983588(主管迫害法轮功多年)
副局长王全办:0429-6254575、15566757779、13998910199
绥中县国保大队
大队长王宝民:15566757710、13942906360、0429-6136126
副大队长刘唤宇:15566757944(新号)、13998962003、0429-6136126(反×教协会会长,参与迫害18年)
刘宏鹏:13998965088(王宝民司机)
王达:0429-6136126(跟刘唤宇一起做假证放在案卷里构陷法轮功学员)
刘忠和:13464500177、0429-6136126(曾是副大队长,被返聘。曾举报给他讲真相的法轮功学员,导致该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判刑)
邢婵:13898786881、0429-6136126
马长生:13504227133
马男:0429-6136126
指导员孙景彪:0429-6575110、13324297888
内勤李海云:0429-6575110、13942975911
外勤柏彦生:0429-691740、0429-6575110、13942957078
外勤刘军:0429-687840、0429-6575110、13898966389
绥中县检察院
侦察科科长高艳:13942931668(完全不明真相)
高艳丈夫高飞(音):13700196275(在地税局工作)
检察长刘海彬:0429-6127001,办(新号码)、0429-7997767,宅;18009896686
副检察长谢宝金:0429-6123263,办、0429-6131640,宅;1390429267
副检察长李敬国:0429-6123729,办、0429-5137997,宅;13842937997
副检察长李子良:0429-6124655,办;13942996555
纪检组长曹凤林:0429-6126942,办、0429-6121498,宅;13904292009
政治处主杨志生:0429-6123809,办、0429-2358838,宅;15042942888
反贪局长马 勇:0429-6128617,办;15040919999
反渎局长王卫东:0429-6123728,办、0429-6124535,宅;13500457535
主任田晓东:0429-6132585,宅;13709897168
绥中县法院信息没搜到,请知情人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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